2015年,新疆将选派5000名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
培养对象以2010-2014年毕业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放宽至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母语非汉语毕业生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达到民族汉考(MHK)三级乙等及以上。
培养对象还包括:县市、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上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市、乡镇(街道)2014年招录公务员(到年底,2015年招聘的公务员也将安排赴援疆省市培养锻炼);2015年5%人才储备编制招聘人员;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急需紧缺职业技能人才。
据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介绍,学员培养期满后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自治区、地区、县市国有控股企业、援疆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或重点提升公共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各地州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企业招聘岗位,有意愿的未就业大学生可对照岗位表进行报名。培养期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内容分为岗前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综合素质拓展、跟班实习,重点是拟到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政策理论。
县乡新招录公务员培训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语言文字两大部分,重点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养、公共服务能力。
5%人才储备编制招聘人员培训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技术两大部分,重点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养、专业技术能力。
自主创业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创业政策、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项目、创业团队、创业资源、创业市场等。
到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的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培训采用疆外与疆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时间一般为半年到1年,可根据培训内容,适当调整。学员培养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培养合格证书,按照培养协议为准直接上岗;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一律退回原籍,并责令其退还培养期间的所有费用,不再具有赴援疆省市培养资格。
据悉,2011年至2012年,自治区分批选送23355名高校毕业生赴19个援疆省市及国家部委所属的188所高校进行培养,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19378名,占82.97%。
(本文选自天山网 作者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