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
(2)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3)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4)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2、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是否可以享受社保补贴?
答:毕业两年内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未就业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社保补贴。企业和个人,按如下标准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
(1)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2)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依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55号)
3、社保卡异地直接结算是指哪些方面?
答:使用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即一卡通),且属于可异地结算范围内的情况下,疆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异地住院、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异地门诊统筹、异地普通门诊、异地药店购药各项医疗保险业务。跨省异地就医暂将住院治疗费用列入直接结算范围。
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新社险发[2017]54号)
4、如何查询异地就医医院有哪些?
答:登录“mobile-bet”(www.linkwoodhouse.com)的官网查询。进入首页,点击右上方公示公告栏的“网上服务大厅”图样,进入“跨省异地就医业务”版块可查询异地就医服务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