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自治区区内异地个性化培训工作程序
发表时间:2017年07月2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参加自治区区内异地个性化培训工作程序
(2017年2月)
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向安置地县市区军转部门提出参加区内异地个性化培训的书面申请,并填写《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区内异地个性化培训申请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拟参加培训的机构,必须是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认定的个性化培训机构。
二、经县市区军转部门、地州市军转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由地州市军转部门报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书面报告、《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区内异地个性化培训申请表》)。
三、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书面通知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地州市军转安置部门,并告知安置地州市军转部门。
四、安置地军转部门负责通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时参加培训。
五、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向本地州市军转部门报送《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区内异地个性化培训情况表》,作为申请核拨经费的依据之一。
六、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地州市军转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报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七、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据此向自治区军转办申请拨付培训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