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撤销新疆卡尔罗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6所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7月25日
字体:

 

新人社函〔2018〕260号

关于注销撤销新疆卡尔罗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等6所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新疆卡尔罗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阿特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赛尔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公众信息计算机高新技术学校、新疆友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博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新疆卡尔罗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阿特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赛尔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公众信息计算机高新技术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办理有效期延续手续。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等规定,依法注销上述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

新疆友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博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无教学场所、设备,不具备办学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规定,依法撤销上述2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

被依法注销撤销的办学许可证如下:

一、新疆卡尔罗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6500014000080,批准文号:新人社函[2010]274号)。

二、新疆阿特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6500014000108,批准文号:新劳社函字[2013]176号)。

三、新疆赛尔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6500024000011,批准文号:新劳社函字[2003]57号)。

四、新疆公众信息计算机高新技术学校(办学许可证号:6500014000051,批准文号:新劳社函字[2003]85号)。

五、新疆友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6500014000107,批准文号:新人社函[2013]145号)。

六、新疆博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6500034000008,批准文号:新劳社函字[2004]73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6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停止办学,并于2018810日前将办学许可证(含正、副本)及印章上缴我厅,依法办理相关注销撤销手续。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