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新疆骏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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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社函〔2018〕16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骏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恩特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阿科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博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4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延续手续。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上述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停止办学,并于20185月30日前将办学许可证(含正、副本)及印章上缴我厅,依法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如继续违法办学,我厅将依法严肃查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