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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李志贵同志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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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7〕76号

 

关于认定李志贵同志自治区中小学教师

系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社局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85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特殊人才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66号)要求,以及相关系列职称管理部门专家评议意见,经审核,同意认定李志贵同志自2017627日起,获得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