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张艳萍、沈丽华两位同志获得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07月2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7〕78号
关于批准张艳萍、沈丽华两位同志获得
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张艳萍、沈丽华两位同志自2016年12月25日起,获得自治区卫生系列卫生事业管理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