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教师岗位专业考核成绩公布及教师岗位面试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7月27日
新疆艺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师岗位面试、教师岗位专业考核工作已结束,现将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附件2),并对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7月30日(星期一)
地点:新疆艺术学院(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10路、60路、61路、70路、920路团结路新疆艺术学院车站下车。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安排表》(附件3)。
二、有关要求
1.面试在取得面试资格应聘人员中进行。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上午北京时间10:00在指定地点(候考室)集中签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4.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5.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三、面试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窦老师
联系电话:0991-2583574
四、面试监督
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监督电话:0991—2565907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师岗位面试成绩.xls
附件2:新疆艺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考核成绩.xls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