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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闫科明等1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新人社党组字〔2017〕84号)
发表时间:2018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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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组 文 件

新人社党组字〔2017〕84号 

 

关于闫科明16名同志职的通知


公务员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共就业服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经20171124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闫科明同志任失业保险处处长;

李栋同志任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

陈保平同志任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

周光明同志任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罗立群同志任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职业年金处处长;

吐尔洪·努尔同志任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档案管理处处长;

陈强同志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李振江同志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党支部书记(处长级);

杨力同志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帕尔哈提·吐尔地同志任自治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党支部书记(处长级);

刘新凯同志任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张弛同志任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创业服务处副处长;

陈宇同志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副主任;

龚新梅同志任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

地力木拉提·拿买提同志任自治区技工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邹杰同志任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以上16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16年10月算起。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