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秋季自治区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认真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于2017年10月中下旬组织自治区区直和地州市部分企事业单位赴内地重点高校开展引进人才招聘活动。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现面向全区征集引进人才岗位需求信息。
一、征集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自治区国有(控股)企业,中央驻疆企事业单位,凡有赴内地引进人才招聘需求的,均属征集范围。
二、岗位要求
(一)事业编制岗位。自治区区直和地州市有引进人才招聘需求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和《关于申报2017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7〕25号)要求,在年初经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限额内剩余的空编、空岗,均可用于此次招聘。
(二)企业相关岗位。企业根据单位用人需求,结合工作实际自定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岗位拟招聘对象原则上是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自治区煤炭、地质、地矿、野外测绘等行业,从事基层、野外工作条件艰苦的岗位可放宽至本科);地州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原则上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
企业按照单位岗位需求,自定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四、及时报送
各地州市、自治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按认真填写《2017年秋季新疆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10日前按要求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自治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信息须经行政主管组织人事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州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由各级人社部门汇总审核后,逐级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驻疆企事业单位由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审核后,直接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赴内地引进人才招聘活动是既是深入贯彻实施我区人才强区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各地、各单位人才紧缺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切实引进一批本地工作急需的紧缺人才。
(二)明确责任,确保实效。各地州市和各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责任,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全面抓好落实。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申报需求岗位,科学确定岗位要求,积极参加引进人才招聘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报送,积极对接。各地州市和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报送岗位需求,并严格把关,不得报送年初经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限额以外的编制、岗位;岗位设置的条件要求,原则上要与年初招聘计划中的相一致(详见自治区人社厅网站《关于发布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公告》)。工作中如遇问题,积极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沟通。
联 系 人:王全、张冲
联系电话:0991-3689678(兼传真)
电子邮箱:rlzyscc@xjrs.gov.cn
附件:2017年秋季新疆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xls(下载)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