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单位 地址 登记注册类型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新疆福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军 91652801229491741R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青年路北三巷13号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17年12月23日,博湖县人社局接到80名农民工投诉,称新疆福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立案调查,由新疆一方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新疆福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天湖湾小区36#-41#楼共计拖欠80名农民工工资103.74万元。 经多次协调无果后,2018年1月28日,博湖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8年2月6 日,博湖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18年2月11日,该公司与发包方共同筹集60万元发放了农民工工资,剩余43.74万元与农民工协商在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完毕。 新疆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张琼华 91659001333063181E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二路50小区167-10号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17年12月1日,吐鲁番市鄯善县人社局接到谯智、夏继元等人投诉,称新疆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该公司在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10日期间承建的合盛硅业(鄯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高致密焦仓库项目中,拖欠谯智、夏继元等人工资140万元。 2017年12月4日,鄯善县人社局对新疆金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7年12月18日,鄯善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18年2月4日,该公司将所拖欠工资全部支付。 扬州市江都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兴歧 91321012728026668R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北街88号 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9日,库尔勒市人社局接到王东亮、杨开明等投诉,称扬州市江都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贸中心5号楼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立案调查核实,该公司承建的项目拖欠9个班组4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8.1495万元。 2018年1月2日,库尔勒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而公司法人代表陈小梅期间已离疆回江苏。在库尔勒市政府和人社局的多方努力下,2018年2月5日,该公司法人代表陈小梅搭乘飞机回疆配合政府部门共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8年2月6日下午,该公司将所拖欠的118.1495万元全部发到47名农民工手中。 新疆巴音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马 云 91652800710887929A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路东侧3号12层 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5日,巴州人社局接到22名农民工投诉,称新疆巴音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惠普农场新村幼儿园、二分厂幼儿园项目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立案调查,该公司在以上项目中共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55.4846万元。 2017年4月26日,巴州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巴人社监理字﹝2017)第03号),责令其十日内付清所拖欠的22人工人工资554846元,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巴州人社局于2017年11月2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正在强制执行中。 北京聚鑫海德餐饮库尔勒分公司 薛军德 33311331-0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017年3月16日,巴州人社局接到郭建军等投诉,称北京聚鑫海德餐饮库尔勒分公司在餐厅经营过程中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立案调查,该公司共计拖欠郭建军等97人工资26.7018万元,未缴纳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属实。 2017年5月16日,巴州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巴人社监理字【2017】第04号,责令2017年5月19日前付清工资26.7018万元。北京聚鑫海德餐饮库尔勒分公司逾期未支付。巴州人社局于2018年1月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正在强制执行中。 乌鲁木齐市建工(集团)江河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惠玉柱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五一路230号 91650103731796081B 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乌什县人社局接到胡某等人投诉,称乌鲁木齐市建工(集团)江河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阿克苏地区军分区乌什县边防十团6439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立案调查,该公司共拖欠胡某等38人工资60.6015万元情况属实。 2018年2月7日,乌什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8年2月14日,乌什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