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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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社办发〔2018〕22号

 

关于集中开展2018年高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132号)要求,持续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毕业生从校园到职场转换过程,根据不同阶段求职特点,组织专业化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活动,加大就业政策和形势宣传,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毕业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

二、活动时间

4月20日至10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各地要抓住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求职就业关键时段,通过“走进去”与“请出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就业指导校园行、市场行、社区行、企业行和创业指导园区行活动,运用精细化服务手段,提升就业指导服务实效。

(一)就业指导校园行。结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各地要组织动员一批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服务专家、知名企业家等进校园集中指导。丰富多元化指导方式,组织专题讲座、就业沙龙、经验分享等活动,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职业观。开展就业政策形势宣讲,举办就业创业大讲堂,设立就业服务咨询台,帮助毕业生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理性看待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预期。组织一次就业权益保护宣传,讲解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告知投诉渠道,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扩大就业指导覆盖面,做到每个毕业班都能得到群体性指导,每名就业困难毕业生都能得到个性化咨询辅导。

(二)就业指导市场行。各地要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资源集聚优势,组织高校毕业生参观体验,熟悉求职环境,掌握求职方法。开展体验式教学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讲解求职面试技巧,进行模拟招聘,增加毕业生求职经验。组织职业能力测评,运用专业测评工具和方法,帮助毕业生了解自我特性、职业素质、职业倾向,合理确定职业定位和方向。结合招聘会进行现场指导,设立就业指导服务台,开展政策咨询解答,组织专家顾问为求职毕业生提供简历诊断、职场应对、协议签订等指导服务。

(三)就业指导社区行。各地要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结合实名制就业服务,组织力量深入社区联系指导。完善职业指导人员服务基层机制,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立与毕业生联系渠道,每人服务一定数量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活动,提供“一对一”指导。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指导,举办就业形势讲座、职业指导师“问诊”、政策解读会等活动,动员未就业毕业生和家长参加,帮助了解就业市场,制定个性化求职计划,积极理性求职。对求职受挫、就业有困难的,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帮助树立信心,推荐参加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提升求职就业能力。

(四)就业指导企业行。搭建与企业沟通平台,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生产一线,感受工作环境,增强职业认知。赴产业园、工业园进行参观,请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讲解企业经营、人才需求、发展前景等情况,解答毕业生求职困惑,提出职业发展建议。依托就业见习基地开展一次职业体验日活动,确定一批适合的岗位,组织毕业生跟岗学习,体验工作内容及环境,做好步入职场准备。

(五)创业指导园区行。各地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观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依托园区服务力量和平台,通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听创业者讲故事等方式,让毕业生了解创业过程,感受创业氛围,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举办创业导师面对面活动,组织园区负责人、天使投资人、企业家等与毕业生交流互动,在创业计划拟定、项目选择、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咨询辅导。组织创业实训活动,开展创业素质测评、模拟企业创设经营,帮助毕业生积累创业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作为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抓紧抓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指定专门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科学调配资源,确保活动实效。要做好与高校、园区、企业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抓好活动组织发动,与就业专项服务活动相结合,丰富拓展、灵活安排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内容,落实人员经费保障,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力量统筹,动员组建一支就业创业指导经验丰富、涵盖不同领域的专家指导团队,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持。要推动服务资源下沉,在指导人员力量、专业技术手段等方面,加大对基层的倾斜支持力度,推进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常态化。用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更多市场化、专业化力量参与就业指导服务,更好满足毕业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加强活动宣传,运用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APP等手段,将活动内容、组织方式、时间安排等向毕业生广而告之,引导积极参与。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并以信息简报等方式向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报送。活动启动后,每两月填写一次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当月5个工作日内上报,活动结束后,于10月25日前上报情况总结。

联系人:巴特、代东援

联系方式:0991-36896733689672(传真)

电子邮箱:865431178@qq.com

附件: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下载)

2018年4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