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18年04月27日
2016年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3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8万元增加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3万元,较2015年的1.8万元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费27万元,比2015年17万元增加10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是公务接待费用预期下降。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和人社厅24条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对“三公”经费实行预算限额管理,公务接待费用预期下降。
二是公车运行成本预期增加。在保证局机关正常行政运行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开展好“访惠聚”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全力服务保障落实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我局严格公车使用审批程序,严控车辆维护保养费用支出,预计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略有增加。